cdn https://www.duotuyun.com 讲好的增持不少于3个亿,现如今增持才一半以上就公布不增持了! 11月17日晚,一年半涨超7倍的锂电池股票牛股盛新锂能公告,大股东盛屯集团公司决策停止再次执行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18年2月,根据“对企业将来发展前途的看中,对企业将来维持平稳发展趋势满怀信心”,盛囤集团公司公布拟耗资不少于3亿人民币增持,但目前为止具体只增持了1.62亿人民币。 许多投资者怀疑企业及大股东“不诚实守信”、“坑骗”,11月17日盛新锂能在全部锂电池版块暴发下取得股票涨停,也是有许多投资者担忧周四其股票价格承受压力。 依据有关管控相关法律法规,盛新锂能大股东这一举动或遭遇管控惩罚,最近新凤鸣、联创光电均因未彻底执行增持或回购股份服务承诺,各自遭浙江证监局和上海交易所惩罚。 增持服务承诺仅进行54% 依据盛新锂能11月17日晚的公告,企业于前不久接到大股东盛屯集团公司的通知函,盛屯集团公司决策停止再次执行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8年2月12日,盛新锂能公布了《有关企业大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对企业将来发展前途的看中,对企业将来维持平稳发展趋势满怀信心,盛屯集团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拟增持盛新锂能股权,额度不少于3亿人民币。本次拟增持股权未设置价钱区段,盛屯集团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将通过对公司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并依据公司股价起伏状况,逐渐执行增持计划”。 自增持计划公告公布后,盛屯集团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创金合信如江3号投资管理计划、成都市蓉璞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23.77亿港元,占那时候企业总市值的 3.03%,增持额度为1.62亿人民币(没有交易手续费)。 公告称,在以上增持计划公布后,因为那时候行业发展状况及金融体系自然环境产生变化,盛屯集团公司的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方式受到限制,而且盛屯集团公司做为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的加仓扣缴义务人为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增加了大批量的加仓资产,以上缘故造成盛屯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产无法立即筹集及时,导致盛屯集团公司无法全部依照增持计划开展增持。经审慎考虑后,盛屯集团公司决策停止执行增持计划。 网民:任情么? 上年6月至今,因为乘上新能源技术和锂电池的出风口,盛新锂能股票价格涨幅剑气如虹,不上一年半時间股票价格从9元周边最上涨到76.96元,上涨幅度超出7倍,近三个月有一定的回调函数。但昨天,在锂电池版块总体暴发状况下,盛新锂能再一次股票涨停,全新收盘价格56.13元。 盛屯集团公司在公告中称,“对此次无法全部依照增持计划进行增持向众多投资人表示歉意”。盛屯集团公司与此同时表明,“长期性看中锂电池新材料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前途,并将再次适用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企业不断、平稳、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和维护保养自然人股东权益”。 但是投资者们却不从容了,怀疑企业“坑骗”“不诚实守信”“任情么?”。也有的逐渐担忧周四股票价格行情,“表明价钱太高了”。 2021年三季报表明,盛新锂能全新公司股东总户数为9万家,比上半年度末提升约2万家,比同期相比则大幅度提升6.5万家。 值得一提的是,盛屯集团公司在增持全过程中还发生一边买进一边售出的天内短线炒股,组成违反规定。 实际看来,2018年5月15日其累计买进40多亿港元,但售出1亿港元。依据盛屯集团公司的表述是“错误操作”,且在未及时处理以上错误操作违反规定售出个股的情形下,于当天再次实际操作买进。 或遭遇管控惩罚 盛新锂能大股东以上增持服务承诺不彻底执行的情况,违背了有关管控相关法律法规,或遭遇管控惩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要求,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理应立即依规执行信息公开责任,公布的信息内容理应真正、精确、详细,简要清楚、浅显易懂,不可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要忽略。 依据公告,盛屯煤业以及一致行动人最后一次增持产生在2019年8月,自此迄今2年又三个月時间,未再开展增持。 此外,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的要求,除因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转变、洪涝灾害等本身控制不了的客观因素外,服务承诺确已不能执行或是履行承诺不利维护保养上市企业股权的,服务承诺有关中应充足公布缘故,并向上市企业或别的投资人明确提出用新服务承诺取代原来服务承诺或是明确提出免除履行承诺责任。 且以上变动计划方案应递交董事会决议,上市企业应向公司股东给予网上投票方法,服务承诺有关方及关联企业应逃避决议。变动计划方案没经股东会决议根据且服务承诺期满的,视作逾期未履行承诺。 最近,就会有好几家公司因相近增持或认购服务承诺未彻底执行情况被惩罚。 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有关对联创光电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管控警告的决策表明,联创光电曾任老总曾智斌、曾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总裁李中煜无法依照对外开放公布的增持计划公告执行增持,增持计划公告公布不精确,危害了股民的有效预估,被给予管控警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查清,2021年2月8日,联创光电公告称,企业曾任老总曾智斌、执行董事兼首席总裁李中煜计划自公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联创光电无尽售股票市值,累计增持额度不少于2000万余元,不高过3000万余元。2021年8月10日,联创光电公告称,曾智斌具体增持公司股份238800股,增持额度为517.7万余元,仅进行增持计划低限的51.77%;李中煜具体增持公司股份210300股,增持额度为499.65万余元,仅进行增持计划低限的49.965%。 2020年5月20日,新凤鸣公告拟在股东会决议根据后12个月内开展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1.5亿不超过3亿人民币。2021年5月21日,企业公布认购有效期限到期暨认购結果公告称,企业在认购期内总计回购股份470.72亿港元,认购额度4684.99万余元。企业具体购买额度与计划认购额度存有较大差别,信息公开不精确。 曾任新凤鸣老总庄奎龙、首席总裁庄耀中、副首席战略官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对以上违规操作应用于首要义务。因此,浙江证监局决策对以上工作人员各自采用出示警告函的监管对策,并计入证券基金销售市场征信系统。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国基金报)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国基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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